2006年3月1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实话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修桥铺路并非小事
龚怀远

  前不久,河北省盐山县小营乡北芦村村北五一支沟的大桥发生垮塌,大桥连接周围村庄要道,是当地村民出行的必经之路。此前,因年久失修,桥面局部出现塌陷,但一直无人管护,终于在今年春节垮塌。春耕生产在即,村民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帮助他们修复“断桥”,以解农民生产生活的不便(2月26日《人民日报》)。
    “以人为本,从农民最希望、最迫切要求解决的那些生产生活中现实问题入手。”这是中央一号文件的明确要求。什么是农民最希望的,什么是农民最迫切要求解决的现实问题,对于北芦村村民来说,帮助他们把“断桥”修好,就是当务之急。春耕备种已经开始了,河上“断桥”不修复,他们生产生活怎能没有困难。可惜在我们的基层干部当中,有人对建设新农村存在着不少认识误区,易患“富贵病”,对农民急切需要解决的小事视若无睹,热衷于搞一些领导看得见的花架子工程,追求短期行为和轰动效应,让老百姓举债建别墅群,连猪马牛羊也要集中到路边饲养,看上去很有气派,但是实际效果呢?
    要让新农村建设真正造福于农民,就必须着力解决农民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,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意义在于使整个农村得到大发展,使全体农民共享国家发展带来的成果和好处。从这一意义来说,建设新农村是一项十分艰巨的长期工作,是涉及亿万农民的伟大事业,不能一蹴而就,要扎扎实实从群众最关心、要求最迫切的事情着手,解决他们的具体问题和实际困难。修复“断桥”此类的小事往往很不起眼,费了力气也看不到什么成绩。因此,有人不重视这些小事。其实,事情虽小,关系到老百姓的生产生活,连着千家万户的心,体现着群众的切身利益。有关部门能不能看到并放在心上,切实为老百姓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,在相当程度上可以看出当地干部心中是否装着老百姓。同时,也是当地群众衡量一个政府是否真心为民的一把尺子。
  中央领导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从农民群众最关心、要求最迫切、最容易见效的事情抓起,“最容易见效”不是别的,就是使群众最容易得到实惠和好处,是雪中送炭排忧解难,而非锦上添花打造“样板”。检验一个地方建设新农村的成效,不能看当地是否打造了一两个孤立的“样板”,而要看这项重大决策的“普惠”程度,看群众对“生产发展、生活宽裕、乡风文明、村容整洁、管理民主”目标的满意度。一句话,新农村建设首先是要让群众没水喝的,帮助他们喝上水,没有好路走的,帮助他们走上路,把群众最紧迫的困难解决好。